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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13类情况可提取公积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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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13类情况可提取公积金


本报讯:市民经常会看到各种小广告:只要收取一定费用,就可帮你提取公积金。对此,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表示,职工不要轻信这些小广告,现在公积金提取*策不断放宽,只要符合条件,有多种办法可以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公积金是*策性资金,需满足一些条件才能提取。如果你正在租房,如果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可在承租期内每年提取公积金1次。如果你买了房,如果房产证是2010年3月8日后办理的,可以每三年提取一次。另外,如果符合以下13种情况,可以直接提取公积金。


据了解,职工符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这6种情形中的任意一种,就可以提取公积金。


对于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条例》明确规定了7种情况也可提取公积金,分别是: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5周岁;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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