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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与初级农产品和农产品初加工的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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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经常会遇到食用农产品、初级农产品、农产品初加工这些专业名词,大多数人很难准确把握区分。这需要从专有农产品的涵义及类别划分来说明。

一、食用农产品及其种类

食用农产品类别

食用农产品是来源于农业生产活动的初级产品,是在农业生产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食用农产品包括可供食用的各种植物、畜牧、渔业产品及其初级加工产品。范围包括:

(一)、植物类

植物类食用农产品是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及其初加工品。范围包括:

1、粮食

指玉米、小麦、稻谷、大豆、谷黍等粮食作物;对粮食进行淘洗、碾磨、脱壳、分级包装、装缸发制等加工处理,制成的成品粮及其初级制品,如大米、小米、面粉、玉米片、玉米米、燕麦片、甘薯片、*豆芽等;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

2、园艺植物

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的蔬菜、野菜、菌类等;对各类蔬菜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菜等;水果及坚果和经冷冻、冷藏等工序加工的水果;花卉及观赏植物以及进行保鲜、储蓄、分级包装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类用于食用的鲜、干花,晒制的药材等。

3、茶叶

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范围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4、油料植物

指主要用作榨取油脂的各种植物的根、茎、叶、果实、花或者胚芽组织等初级产品,如菜籽(包括芥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籽、胡麻籽、茶籽、桐籽、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

5、药用植物

指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对各种药用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进行挑选、整理、捆扎、清洗、晾晒、切碎、蒸煮、密炒等处理过程,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材;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

6、糖料植物

指主要用作制糖的各种植物,如甘蔗、甜菜等;对各种糖料植物,如甘蔗、甜菜等,进行清洗、切割、包装等加工处理的初级产品。

7、其他植物

指除上述列举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种可食用的人工种植和野生的植物及其初加工产品,如谷类、薯类、豆类、油料植物、糖料植物、蔬菜、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藻类植物等;可食用的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

(二)畜牧类

畜牧类食用农产品是指人工饲养、繁殖取得和捕获野生的各种畜禽及初加工品。范围包括:

1、肉类产品

指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及其野生和驯养动物,如牛、马、猪、羊、鸡、鸭等;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产品;畜禽类动物宰杀后初级加工产品等;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内脏、头、尾、蹄等组织;各种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类生制品。

2、蛋类产品

指各种禽类动物和爬行类动物的卵,包括鲜蛋、冷藏蛋;鲜蛋清洗、包装、冷藏等初级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种分级、包装的鲜蛋、冷藏蛋等;经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

3、奶制品

指各种哺乳类动物的鲜奶和经净化、杀菌等初级加工生产的乳汁;鲜奶进行净化、均质、杀菌或灭菌、灌装等,制成的巴氏杀菌奶、超高温灭菌奶、花色奶等。

4、蜂类产品

指采集的未经加工的天然蜂蜜、鲜蜂王浆等;通过去杂、浓缩、熔化、磨碎、冷冻等加工处理,制成的蜂蜜、鲜王浆以及蜂蜡、蜂胶、蜂花粉等。

5、其他畜牧产品

指上述列举以外的可食用的兽类、禽类、爬行类动物的其他组织,以及昆虫类动物。如动物骨、壳、动物血液、动物分泌物、蚕种、动物树脂等。

(三)渔业类

1、水产动物产品

指人工放养和人工捕捞的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两栖类、海兽及其他水产动物。范围包括: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鱼苗(卵)、虾苗、蟹苗、贝苗(秧)等及其初级加工产品。

2、水生植物

海带、裙带菜、紫菜、龙须菜、麒麟菜、江篱、浒苔、羊栖菜、莼菜等及其初级加工产品。

3、水产综合利用初加工品

通过对食用价值较低的鱼类、虾类、贝类、藻类以及水产品加工下脚料等,进行压榨(分离)、浓缩、烘干、粉碎、冷冻、冷藏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可食用的初制品。

二、初级农产品及其种类

初级农产品类别

初级农产品指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产品,不包括经过加工的这类产品。类别包括:

1、烟叶是以各种烟草的叶片经过加工制成的产品,因加工方法不同,又分为晒烟叶、晾烟叶和烤烟叶。

晒烟叶是指利用太阳能露天晒制的烟叶;晾烟叶是指在晾房内自然干燥而成的烟叶;烤烟叶(复烤烟叶除外)是指在烤房内烘烤成的烟叶。

2、毛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

3、食用菌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的食用菌,包括鲜货、干货以及农业生产者利用自己种植、采摘的产品连续进行简单保鲜、烘干、包装的鲜货和干货。

4、瓜、果、蔬菜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的瓜、果、蔬菜,包括农业生产者利用自己种植、采摘的产品进行连续简单加工的瓜、果干品和腌渍品。

5、花卉、苗木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并保持天然生长状态的花卉、苗木。

6、药材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的药材。不包括中药材或中成药生产企业经切、炒、烘、焙、熏、蒸、包装等等工序处理的加工品。

7、粮油作物是指小麦、稻谷(含粳谷、籼谷、元谷),大豆、杂粮(含玉米、绿豆、赤豆、蚕豆、豌豆、荞麦、大麦、元麦、燕麦、高梁、小米、米仁)、鲜山芋、山芋干、花生果、花生仁、芝麻、菜籽、棉籽、葵花籽、蓖麻籽、棕榈籽、其他籽。

8、牲畜、禽、兽、昆虫、爬虫、两栖动物类

牛皮、猪皮、羊皮等动物的生皮;牲畜、禽、兽毛,是指未经加工整理的动物毛和羽毛;活禽、活畜、活虫、两栖动物,如生猪、菜牛、菜羊、牛蛙等等;利用养殖的活禽宰杀、褪毛后未经分割的光禽和鲜蛋;动物自身或附属产生的产品,如:蚕茧、燕窝、鹿茸、牛*、蜂乳、麝香、蛇*、鲜奶等等。

9、水产品

淡水产动物和植物的淡水产品;海水产动物和植物的海水产品;滩涂养殖的各类动物和植物的滩涂养殖产品。

10、林业产品

将伐倒的乔木去其枝丫、梢头或削皮后,按照规定的标准锯成的不同长度木段的原木;将竹砍倒后,削去枝、梢、叶后的竹段原竹;原木、原竹砍伐后的树皮、树根、枝丫、灌木条、梢、叶等下脚料;漆树的分泌的生漆,包括从野生漆树上收集的大木漆和从种植的漆树上收集的小木漆;木本科植物的分泌的树脂,包括松脂、虫胶、阿拉伯胶、古巴胶、*耆树胶、丹麦胶、天然橡胶等;

11、其他植物

未经加工整理的棉花、皮棉、棉短绒、籽棉;未经加工整理的生麻、宁麻;柳条、席草、蔺草;

三、农产品初加工及其范围

农产品初加工流程

(一)、农产品的初级加工指对农产品一次性的不涉及农产品内在成分改变的加工,即对收获的各种农新产品(包括纺织纤维原料)进行去籽、净化、分类、晒干、剥皮、沤软或大批包装以提供初级市场的服务活动,以及其他农新产品的初加工活动。包括轧棉花、羊毛去杂质、其他类似的纤维初加工等活动;其他与农新产品收获有关的初加工服务活动,包括对农新产品的净化、修整、晒干、剥皮、冷却或批量包装等加工处理等。

(二)、农产品初加工范围

1、粮食初加工

包括小麦初加工、稻米初加工、玉米初加工、薯类初加工、食用豆类初加工、其他类粮食初加工。

2、林木产品初加工

将伐倒的乔木、竹(含活立木、竹)去枝、去梢、去皮、去叶、锯段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原木、原竹、锯材。

3、园艺植物初加工

包括蔬菜初加工、水果初加工、花卉及观赏植物初加工。通过保鲜、储藏、烘干、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类初级农产品。

4、油料植物初加工

对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胡麻籽、茶子、桐子、棉籽、红花籽及米糠等粮食的副产品等,进行清理、热炒、磨坯、榨油(搅油、墩油)、浸出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植物毛油和饼粕等副产品。

5、糖料植物初加工

通过对各种糖料植物,如甘蔗、甜菜、甜菊等,进行清洗、切割、压榨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制糖初级原料产品。

6、茶叶初加工

对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进行杀青揉捻、发酵、烘干、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初制毛精制茶、边销茶等。

7、药用植物初加工

对各种药用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种子等,进行挑选、整理、捆扎、清洗、凉晒、切碎、蒸煮、炒制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材。

8、纤维植物初加工

包括棉花初加工、麻类初加工、蚕茧初加工、热带、南亚热带作物初加工。通过去除杂质、脱水、干燥、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初级原料或产品。

9、畜禽类初加工

包括肉类初加工、蛋类初加工、奶类初加工、皮类初加工、毛类初加工等。通过去除杂质、脱水、干燥、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初级原料或产品。

10、蜂产品初加工

通过去杂、过滤、浓缩、熔化、磨碎、冷冻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蜂蜜、蜂蜡、蜂胶、蜂花粉。

11、饲料类初加工

包括植物类饲料初加工、动物类饲料初加工、添加剂类初加工、牧草类初加工等。通过对牧草、牧草种籽、农作物秸秆等,进行收割、打捆、粉碎、压块、成粒、分选、青贮、氨化、微化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干草、草捆、草粉、草块或草饼、草颗粒、牧草种籽以及草皮、秸秆粉(块、粒)等饲料产品。

12、水生动物初加工

将水产动物(鱼、虾、蟹、鳖、贝、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两栖类、海兽类动物等)整体或去头、去鳞(皮、壳)脏、去骨(刺)、擂溃或切块、切片,经冰鲜、冷冻、冷藏等保鲜防腐处理、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水产动物初制品。

13、水生植物初加工

将水生植物(海带、裙带菜、紫菜、龙须菜、麒麟菜、江篱、浒苔、羊栖菜、莼菜等)整体或去根、去边梢、切段,经热烫、冷冻、冷藏等保鲜防腐处理、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的初制品,以及整体或去根、去边梢、切段、经晾晒、干燥(脱水)碎等简单加工处理的初制品。

四、如何区分食用农产品、初级农产品和初加工农产品

农产品初加工范围

1、类别不同:

食用农产品和初级农产品属于农产品类别,农产品初加工属于农产品加工行业。

2、范围不同:

初级农产品是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粮食、油料、蔬菜、瓜果、茶叶、菌类、畜禽、禽蛋、奶产品、水产品、蜂产品等植物、动物、微生物产品,以及经过清洗、分拣、打蜡、干燥、去壳、切割、分级、包装、冷冻等粗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

食用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未经加工或者仅经过挑拣、干燥、粉碎、分割、保鲜、包装等方法初级加工的可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干果、竹笋、畜禽、肉品、奶、蛋、蜂蜜、水产品及食用菌等产品。

3、来源不同:

对于农产品初加工应当区别对待,既不能一刀切地认定属于农业生产活动,也不能一刀切地认定为《产品质量法》所称的加工、制作。如果仅是对农产品进行简单处理以便利用或销售,按习惯视为农业生产收获环节之一的,此类简单处理后的产品仍视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所称的农产品或食用农产品,适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而非《产品质量法》。

4、环节不同:

对农产品的初加工,并非习惯上视为农业生产收获环节,而是足以认定为《产品质量法》所称的加工、制作的,此类初加工后的产品就不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所称的“农产品或食用农产品”,而应适用《产品质量法》或《食品安全法》进行监督管理,有关乳品、转基因食品、生猪屠宰、酒类和食盐的其他法律、行*法规另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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